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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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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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

校各相关高校科研究实验室/平台: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作出如下要求:

一、检查范围以省级科研平台所属的实验室为主,含校级平台和科研项目使用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具体为:1、危险品管理使用;2、其他安全隐患。重点是制度与机制,运行情况及预案。

三、检查方式为:1121日前自查;2、教育厅现场抽查。

四、时间安排:1、全面自查,1118日前完成,可与迎接环保厅检查同步;21128日前整改,做整改记录及整改方案,向我处报《自查台账》;3121日前上报教育厅。

科技处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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