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吉首大学第四届青年科技之星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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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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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营造浓厚科研氛围,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创新实践,促进科研队伍不断发展。依据《吉首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决定开展吉首大学第四届青年科技之星评选工作,表彰我校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高水平、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工作者,请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现将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在青年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吉首大学在岗在编正式职工,已获评过该荣誉者不再参选。

3、踊跃投身科学研究,在科研课题申报、科研成果产出、成果奖励获得、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较大贡献,产生良好反响,形成可观发展趋势。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要通过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使这一活动成为发现举荐优秀科研青年代表、激励广大教师奋发进取的重要载体。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2、候选人推荐应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的候选人是在本单位、本领域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科研青年代表。

3、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报送要求如下:

①吉首大学“青年科技之星”申请表(见附件);

②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附件材料;

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申请材料的电子材料发送至jdxmglk@163.com,纸质材料需要提供申请表5份,相关附件材料1份,A4 纸打印,申请人材料由单位集中汇总统一、11月30日前报科技处2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候选人申报名额:各学院可推荐1-2人;其它单位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申报。不接受个人材料。

联系人:易利群,电话:0743-8565372。

附件:吉首大学“青年科技之星”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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