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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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8年05月04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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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吉首大学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奖励办法》《吉首大学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吉大发[2016]6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单位申报核实,科技处审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错误、遗漏需补报或有疑问的老师请与科技处杨正华联系 电话:0743-8563758
公示期为5月4日至5月11日,如本次公示内容涉及到学术不端行为,可直接向校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
科技处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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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高等学校科技报告专题宣讲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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