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关于增设自科领域科研工作量计分项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0:22

访问量:


吉首大学科技处

吉大科发【2019】1号

关于增设自科领域科研工作量计分项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针对我校自科领域课题申报量不足的问题,经请示学校领导,并与人事处沟通,决定在自科领域增设“课题申报”科研工作量计分项,具体计分规则为:

1、以报送到国家自科基金委为准,申报一项国自基金课题,应急类,申报人计科研工作量20分;青年、地区类计40分;面上类计50分,优青计60分;重点、杰青及以上,计100分;

2、以报送到省自科基金委为准,申报一项省自基金课题,青年、面上类,申报人计科研工作量20分;优青、重点类,计40分;杰青及以上,计60分;

3、以上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仅适用于吉首大学绩效工资申报。

吉首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分享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