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201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文件精神,吉首大学作为第二完成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为南京大学)拟参与申报自然科学奖1项,现对项目予以公示,项目内容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的真实性或权属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并实名向吉首大学科技处提出。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学校将对异议受理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自公示之日起5天为异议期。
联系人:田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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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科技处205室
附 件:
.doc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公示内容
吉首大学科技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