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吉首大学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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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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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研工作,为学科建设服务,促进学术队伍培养,培育和推进我校特色科研项目,同时鼓励在校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进行创新性学习,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决定组织2015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对象限于各学院及相关部门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和硕士及以下学历的教师(含同等其他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含研究生)。

2、申请者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两位学生进行研究。请各单位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书不予报送。

3、已获得过校级科研项目立项者不得再申报。

二、资助类型

校级研究项目:包括教师类科学研究项目和学生类科学研究项目(包括研究生科研项目和本科生科研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研究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学校原则上优先支持校级创新团队成员、国家基金申报团队成员申报的科研项目。

2、立项指标:校级研究项目30项,研究生科研项目25项,本科生科研项目25项。

3、教学改革课题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 4月30日—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务必对申报课题进行客观评价,并审核盖章。以单位统一上交材料,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套印,一式一份。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邮箱:jdxmglk@163.com

五、联系方式

项目报送地点及联系人:科技处(政务中心205)田启建,联系电话:0743-8563758 。

科技处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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