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提供希望纳入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有关建议的通知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总体部署,为共同做好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素材建议的函》(国科办函创[2015]264号)的要求,请你们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提出希望纳入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有关建议。主要包括:一是对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和目标的建议;二是对重要技术方向和重点科技任务的建议;三是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的建议。相关素材请于5月29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提交我厅规划财务处(厅规划办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