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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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S00005/2017-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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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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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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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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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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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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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优越性
,
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精准扶贫工作,
2017年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
科技特派员
(含农业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和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深入基层一线
,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示范和成果转化,因地制宜研究和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新产品(品种)和新技术
,
促进
区域
产业升级、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
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
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的支撑引领作用
。
二、
申报条件
(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岗的
省派农业
科技特派员、
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或
“三区”科技人才
。
(
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
。
(
3)科技特派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应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
。
(
4)项目技术先进适用
,
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场前景广阔
,
经济社会效益
明
显
。
三
、
推荐申报程序与要求
1、申报方式
。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
申报
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www.hnst.gov.cn)
,
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
2、推荐方式
。
县(市区)推荐项目经
市州科技局审核
,
再
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
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
直接
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
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
报备
。
3、诚信管理
。
科技特派员
原则上可牵头
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
在研或未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
。
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
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4
、
申报时间:
2017
年
6
月
7
日
-7月7日
。
四、支持方式
1、按照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相关要求配置经费
。
2、每个贫困县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
,
其他县(市区)不超过1项。
五、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
,
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农业科技特派员、
“三区”科技人才主管处室为农村处
,
企业科技特派专家主管处室为高新处。
联系电话:农村处
张天教
0731-88988669
高新处
孙丕忠
0731-88988815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
0731-88988730
,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柳毅、王泽辉
88988619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
6
月
7
日
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及派驻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