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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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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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中心的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属三级甲等医院(含三级甲等中医院)或高校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申报基地的单位原则上应为各市州三级甲等医院(含三级甲等中医院)。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一)研究条件。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产学研联合。拟建中心应具备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心专用科研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

(二)研究能力。中心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拟申请中心的学科应是我省优势学科,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中心近3年来牵头主持过不少于3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在学术影响和医疗技术方面位居省内前列。

(三)人才队伍。中心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中心专属编制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中心主任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是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影响力较大的一线医生;正高级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积极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5次。

(四)制度建设。中心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创新意识强、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领导机构。

(五)保障措施。中心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心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40张;依托单位每年投入该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并建立科研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2.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

(一)研究条件。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联合申报。拟建基地应具备临床医疗技术培训基地300平方米以上、科研用房3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300万元以上。

(二)人才队伍。基地人才结构合理,基地专属编制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医生总人数不低于20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基地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辐射推广能力,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400人次。

(三)制度建设。基地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创新意识强、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领导机构。

(四)保障措施。基地具备较好的临床诊疗条件和基础设施,基地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50张;基地应建立科研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三、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围绕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芙蓉实验室建设目标确定的重点方向;相关疾病领域/临床专科未布局或优势领域布局少于3个的。

注: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在同一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已获批中心基地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与审批

具体申报与审批程序为:

1)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学校根据实际建设需求,统筹考虑中心基地建设需求进行推荐。

五、申报要求

(一)强化诚信管理。参与单位申报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及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申报负责人必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他要求。涉密平台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六、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袁老师

电话:0743-8563758



附件: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领域已布局情况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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