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
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限报3项。
七、课题申报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IP 地址:http://l16.62.79.5)完成。课题申报人请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我校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人系统内申报成功后,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2份至科研处208办公室。
联系人:李波,杨帆
联系电话:0743-8060776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