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州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点实验室依托学院或学科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整合资源申报;优先支持未有州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院或学科申报。
2、依托单位具有10人以上的固定科研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3、实验室主任必须为在职在岗的固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55岁;
4、实验室具有1~2个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
5、实验室的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价值(原值)在300万元以上。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实验室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涉及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实验室申报资格。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必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涉密事项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三、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模板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按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资料依次装订成册,于6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交创业园205室,电子版发jdxmglk@163.com。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743-8563758
附件:1. 2023年度湘西自治州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2. 2023年州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察意见表
科研管理处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