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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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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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就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部署,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培育精品成果、擦亮“湘”字品牌、建强社科湘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聚焦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设“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冷门绝学项目、西部项目、基地项目和奖励项目等类别。

四、为鼓励申报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大类。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申报者应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须填写选题序号;也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和《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申报自选课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申报人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数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学术不端者”黑名单。

六、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性和纪律严肃性,严禁个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以任何形式打听评审情况、走访评审专家,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等。凡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提交《申请书》4 份、《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5 份。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还须附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和申报单位推荐意见。申请重点项目、基地项目和奖励项目,原则上应从综合性选题或各学科选题中确定选题,并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选题在综合性选题或各学科选题中的序号。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申请书和申报成果 5 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 万字,需另外报送5份成果概要,含 2 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 2 份成果查重报告;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 1 份修改说明;电子光盘一式2 份,须包含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申报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须通过红网湖南社科规划频道“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除在线申报外,还须提供1 份纸质版《申请书》。

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10月17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开放时间:10月13日8:00-10月17日18: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申报人除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交电子版《申请书》(WORD 文件格式)。请学院及有关单位做好纸质版《申请书》与《活页》及电子版《申请书》的报送等工作,并将汇总表格及《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suskc@163.com。

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请留意网站信息,详见网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系统使用说明”。

联系人:王莲思,李波

联系电话:0743-8560776

邮箱:jsuskc@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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