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确保校级科研项目按时完成。现开展2024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流程
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结题。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进行结项评审。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
1. 各学院及单位提交盖章后的《吉首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见附件1)。
2.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至学院,材料包括:
(1)《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
(2)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其中论文必须包含刊物封面、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正文、封底。
(二)电子材料要求
各学院及单位将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dxmglk@163.com。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及单位将纸质材料审核后,于2024年6月17日18:00前交至创业园2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各学院及单位统一组织项目结题,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彭老师,王老师
电话:0743-8565372, 8560776
科研管理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