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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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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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

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科联2024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要点》安排,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社科工作者,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均可通过相关单位向省评审办申报。主要包括两类

       1.理论类成果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公开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2.智库类成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有效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研究成果。

不属申报范围的有: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二、申报成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理论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具有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

3.智库类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研究成果科学严谨,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

3.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成果已经通过课题主管单位鉴定验收的。

4.申报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

)关于申报材料存在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

申报成果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鉴定等级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6117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74

(二)申报指标

每人申报理论类成果智库类成果各1项

根据鉴定工作实际,智库类成果申报指标不设限;理论类成果采取限项申报方式,我申报不超过10项

、鉴定等级及奖励措施

鉴定结论包括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鉴定未通过鉴定五个等级。凡鉴定等级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的成果进行奖励和推介主要包括

(一)非省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确认为省社科评审委立项课题(不另资助、可直接办理结题证书)。

(二)申报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可作为参考因子。

(三)成果择优在有关媒体宣传和向相关职能部门推介

、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

申报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http://cgjd.hnsk.gov.cn/login注册个人账号,经科研管理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二)网上申报

申报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1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直接从系统内导出打印)涉密成果遵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可上传电子版的涉密成果可直接提交纸质版至省评审办。

(三)材料报送

《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各提交纸质版1份,报送至创业园208室,电子档发科研处邮箱jsu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鉴定成果一经申报并受理,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60776





                                                                     科研管理处

                                                                        2024年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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