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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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4年08月10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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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单位

提前做好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加强有组织科研,请各学院结合本院学科优势和特色,认真梳理、筛选优秀科技成果,加强年度省奖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并动员有条件的教师积极与校外单位联合申报。现将相关工作事项的预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要求与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非财政资金经费资助的项目应当通过省级成果登记后提名。

3前两个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5、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6、对于202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示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7、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825日前将电子版吉首大学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摸底统计表”(附件1)发至邮箱: jdxmglk@163.com。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可先参照《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引》(附件2)相关要求统筹组织报奖材料的准备及提名书的撰写。

联系人: 吴贤文 15874352208

附件1 吉首大学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摸底统计表

附件2  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引

 

 

 

科研管理处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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