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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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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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提升选题质量,增强指导性,学校决定从源头抓起,集中组织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的预报、把关、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学校编制内科研人员,且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基本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选题重要性、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的年龄限制: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19日后出生)。

(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前)。

(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一定要在2025年在1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四)因国家社科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同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建议首选并积极参与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

(五)近五年有国家或部级科研项目终止或撤项者,不得申报。

二、项目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预报是为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做好前期准备。针对项目选题,重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同一申报人限凝练、报送1个项目选题。

(二)项目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类选题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类和跨学科类选题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选题应结合推荐人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团队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价值的选题。

青年项目尤其要注意提前组织好团队(团队成员不限年龄,但同一年度最好只参与一项,本人申报就不得再参与他人项目申报)。

(四)项目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重复,须避免单位内部重复或雷同。

(五)项目选题依据请简明扼要地阐述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相对于已有研究独到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限800字以内。

三、申报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下达到省级主管部门,每年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组织评审淘汰。因此,各学院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对项目选题务必组织学科专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推敲选题是否科学、恰当,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确保选题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成功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好基础。

(一)凡计划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均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填好《项目预报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发送电子版给所在学院汇总。

(二)2024年12月10日前,各学院应对收到的项目预报材料组织高水平专家集中研讨,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调整、修改。

(三)2024年12月20日,各学院汇总项目预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项目预报表》《信息一览表》交送科研管理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uskc@163.com

校部机关等单位,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发送《项目预报表》《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四)重点项目选题,请学院和学科注意控制比例;青年项目选题,请学院和学科务必重点指导。

(五)科研处将择期对项目预报材料组织专家诊断辅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43-8560776

邮箱:jsuskc@163.com

地址:创业园208办公室

 


           科研管理处

2024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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