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通知后链接)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我校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15日24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科技处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2022年新变化部分)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项目组成员中有吉首大学以外的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间涉及经费分配的,应在2022年3月1日前签署吉首大学《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外拨经费进行单独说明(申请时无需提交协议书)。无外拨经费的项目可以不签订合作协议,但须在预算说明书里明确。
(四)推进时间节点。
1.2022年1月30日前,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对《申请书》修改,并对照申报指南做好审查;
2.2021年2月28日前,各项目主持人提交《2022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审查情况汇总表》和《形式审查明细表》(另行发布)及《申请书》到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3、2022年3月5日16:00前,需进行伦理审查的申请人,提交《吉首大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见附件)到科技处205室,科技处按照伦理审查的相关要求进行伦理审查,并反馈结果。
4、2022年3月10日前,二级单位报送《2022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审查情况汇总表》一份,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后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指定电子邮箱jdxmglk@163.com。
5、2022年3月15日24:00,校内申请截止时间,各项目主持人完成项目申请,提交科技处审核。请各项目主持人注意申报截止时间,尽量提前几天提交科技处,以便科技处对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核,及时反馈,提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
(五)相关要求。
1.凡符合申报条件者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超过50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申报,申报时请注意限项、申报冲突等规定要求。
2.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项目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学校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技处、财务处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三)结题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三、联系方式
1、吉首大学科技处咨询电话:0743-8565372,杨正华
吉首大学科技处
2022年1月6日
附件【2022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审查情况汇总表(学院名称).xls】
附件【2022年吉首大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定稿.doc】
附件【2022年科技处-2022年度国家自科基金推进时间工作安排.docx】
附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导师同意函.doc】
附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预算说明书 - 定额补助参考模板.doc】
附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2022年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docx】
附件【2022年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doc】
附链接: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27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