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关于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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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12月07日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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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234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要已对行业、产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且有具体、清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要立足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申请书中现有工作基础要重点总结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突出创新质量;未来建设目标和任务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科学谋划,切实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二)项目建设方向主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基础前沿技术)、区块链、高端科学仪器、医疗器械、重大工程软件、稀土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方向。

(三)申报的建设项目须符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不得与本校已有的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

二、限额申报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工作基础好、创新质量高、竞争实力强的项目申报,我校限额向教育厅推荐1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1份。

(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简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纸质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12月15日中午12:00前送科技处205室,电子版申报材料(非涉密内容)发送至jdxmgl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胜 联系电话:0743-8563758

                                                      吉首大学科技处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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