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和《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18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突出我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要求,限报1项专利。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26日前,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推荐项目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资料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电子版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报送单位+项目名称”命名。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联系人:易利群,联系电话:0743-8565372,电子邮箱:jdxmglk@163.com。
科技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