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
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
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
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行业协会
,
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
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
,
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
2019
-
2021
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
现将省重点研发计划
2019
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支持重点
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旨在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
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有针对性设计和实施研发项目
,
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和转化,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
,
前沿性颠覆性与非对称性技术、
“
卡脖子
”
技术
,
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2019
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共计
84
个(详见附件)
。
二、支持方式
每个重点支持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
1
个项目
,
按照
“
宁缺毋滥
”
原则
,
若相关重点支持方向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该支持方向可不安排立项
。
项目须明确
1
个牵头申报单位
,
参与单位不超过
3
个
。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
2
年左右
。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
根据项目
实施期内研发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
,
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
,
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
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
,
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报单位须突出研发经费投入
。
以高校、科研院所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
,
除公益性研究项目外,应有合作企业
,
且须提供目标明确、权责明晰的合作协议。以企业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
,
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
且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
3%
以上
,
并承诺配套项目经费。
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
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原则上在
60
周岁(含)以下
,
在项目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
,
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
、项目实行团队协同申报
。
项目团队应整合集成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
。
项目前期研发基础和实施条件较好,创新水平居国际或国内前列
。
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应用示范前景,能够解决产业链条中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工艺问题
。
4
、申报单位应具备创新平台与人才保障条件
。
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需
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
,
或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团队。以上两者都具备
,
且具有成果转化条件的申报单位,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
四、申报组织管理
1
、法人责任制
。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
,
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负责。
2
、科研诚信
。
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
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项目申报资格
。
项目负责人可牵头
1
项参与
2
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
。
牵头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
3
、科技保密
。
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
,
另行报送。
4
、国际与区域合作
。
涉及国际与区域(含港澳台等)科技合作的项目
,
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并明确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
合作单位须明确合作任务分工。
5
、实验动物
。
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
,
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五、申报推荐方式
1
、申报方式
。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
。
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kjt.hunan.gov.cn
)
,
进入
“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信息系统
”
)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
(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
“
系统使用说明
”
)
。
2
、推荐方式
。
对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
,
相关推荐单位通过
“
信息系统
”
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
,
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
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以及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对此负责
。
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审
,
会同财政局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
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部门初审
,
会同财政部门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
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其他推荐单位
的项目
,
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
六、时间安排
实行常年申报
。
请各推荐单位经常性组织项目凝练设计和推荐。
2019
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
推荐时间截至
2019
年
6
月
5
日(以推荐函寄送日为准)
。
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
,
至
2020
年项目申报通知发布时止
,
期间申报的项目纳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需求库统筹管理,分批择优出库
。
七、咨询方式
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
0731—88988730
,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高新处
0731-88988861
,
农村处
88988839
,
社发处
88988881
,
合作处
88988830
,
动管办
88988860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33
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
102
室
邮编:
410013
附件: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2019
年度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