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计
〔2019
〕23号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省属新型研发机构,全省科技行业协会: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聚焦全省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积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5〕57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四、第五和第八部分。
2.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0年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请者的条件”第四款)。对于有省自科基金项目到期而未按规定要求办理项目结题或相关手续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新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3.根据省自科基金管理改革方案要求,凡有能力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法人单位(包括企业),都可以申请注册成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在系统中填报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信息即可。2020年度依托单位注册时间为发布2020年度申报通知之日起至受理截止日。依托单位相关职责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
4.2020年省自科基金项目将科研诚信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需签署公正性承诺书并通过网络上传后方可提交。科研诚信要求、预算编报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六和第七部分。
5.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19年5月3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6.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二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7.项目申报时,各依托单位需报《2020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可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可用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到受理中心)。
8.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由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承担。
9.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实行集中受理评审和立项。项目申报网络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16:00,各依托单位项目汇总表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至7月24日(其中:11日至12日、15日至17日受理各高等院校的推荐资料,18日至19日受理各科研院所、各医院和企业的推荐资料,22日至24日受理各联合基金的推荐资料)。依托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时,还应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
10.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0年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0年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2020年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5:2020年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6:2020年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7:2020年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8: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