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科基金

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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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08月08日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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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

现根据省自科基金办的通知精神,学校对部分省自科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结题对象:仅限于2018年度立项且已达到结题标准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暂不接收其他类别项目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材料

1. 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一式三份(需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

2.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指定电子邮箱(jdxmglk@163.com);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结题采取线下填报的方式,是为方便申报2021年度省自科新项目采取的临时措施,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最终确定后,各项目负责人须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补报结题材料,并提供科技报告和其他所需提供的附件。

2. 验收报告模板中“七、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无需填写,用于系统导出数据)”无需填写内容

3. 要求提供专家评价意见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请专家,并请专家签名。

4.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如实填写财务决算表(对照财务系统查询记录如实填写),并到财务处、审计处签字和盖章;

5. 成果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项目资助来源、项目编号请用荧光笔(彩色笔)作好醒目标识。

6. 结题验收材料请于821日之前报科技处206室。

 

科技处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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