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现根据省自科基金办的通知精神,学校对部分省自科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结题对象:仅限于2018年度立项且已达到结题标准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暂不接收其他类别项目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材料
1. 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一式三份(需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
2.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指定电子邮箱(jdxmglk@163.com);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结题采取线下填报的方式,是为方便申报2021年度省自科新项目采取的临时措施,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最终确定后,各项目负责人须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补报结题材料,并提供科技报告和其他所需提供的附件。
2. 验收报告模板中“七、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无需填写,用于系统导出数据)”无需填写内容。
3. 要求提供专家评价意见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请专家,并请专家签名。
4.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如实填写财务决算表(对照财务系统查询记录如实填写),并到财务处、审计处签字和盖章;
5. 成果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项目资助来源、项目编号请用荧光笔(彩色笔)作好醒目标识。
6. 结题验收材料请于8月21日之前报科技处206室。
科技处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