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
省直管试点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
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
,
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探索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揭榜挂帅”的重要论述精神
,
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围绕湖南经济社会和新兴优势产业发展
,
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
经省政府同意,面向国内外
,
采取揭榜制,实施一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项目选题
本次发布8个揭榜项目选题(附件1)
,
其中,重大民生类和前沿技术类各4个
。
重大民生类揭榜项目,主要针对湖南省生物种业、重金属治理、重大疾病先期诊断和治疗、防灾减灾等领域长期面临的难题
,
突破技术瓶颈,提供解决方案
。
前沿技术类揭榜项目,主要聚焦人工智能感知与传感、深海资源探采、智能制造、高性能材料等产业创新链的前端
,
开展前沿引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为湖南省新兴优势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方法、关键技术支撑
。
二、揭榜方条件
本次揭榜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
,
鼓励产、学、研、用组成协同创新联合体揭榜。揭榜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揭榜方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
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揭榜方需确定一家湖南省内的法人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
,
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成果承接和转化。依托单位要求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专业人员、资金、场地等配套条件
。
联合揭榜的,各方须签订合作协议
,
明确责任和权利,作为申请附件上传
。
3.揭榜项目设立行政负责人和首席技术负责人(首席专家)
。
项目行政负责人应为项目依托单位的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表担任,落实依托单位法人责任
,
认真履行任务书条款,做好项目的统筹协调和配套支撑
。
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定并牵头落实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
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
首席专家和参与项目的其他科研人员可以不是依托单位人员,但应与依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
作为申请附件上传。
4.首席专家和项目团队成员
,
只能参与本次揭榜项目选题中的一个;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揭榜(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人才计划
,
省自科基金青年、面上和联合基金不在此列)。
5.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揭榜
;
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参与揭榜。
三、资助方式和额度
省科技厅按程序组织对有效揭榜方案进行评榜
,
按照“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立项
,
进行奖榜资助。资助额度每项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
具体根据揭榜方申请以及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资助经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年度拨付
,
当年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第二年拨付30%
,
第三年再拨付30%。项目实施成效好且需持续研究的可以滚动支持资助
;
效果不好的,终止实施并按规定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从2021年7月起,周期一般为3年
,
必要时可延长至5年。
四、揭榜要求
1.揭榜实行网上申请
,
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揭榜方围绕揭榜选题内容认真组织编制项目揭榜方案
,
由依托单位于2021年4月10日后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
揭榜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4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
。
2.项目揭榜方案应在揭榜选题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
,
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考核指标。项目揭榜方案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项目选题要求的研究内容(第8个选题“基于电子信息、储能和硬质合金的高性能材料研究”除外)
。
对第8个选题揭榜的,可选择其中的1-3项研究内容进行
。
3.提交揭榜申请
,
无需归口管理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项目依托单位对揭榜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
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公正性承诺书。联合揭榜的需提交合作协议
。
4.揭榜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
,
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01、88988757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附件:1.
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揭榜选题
2.
2021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揭榜申请模版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