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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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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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现将申报2021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

1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2147号)中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技术中心的建设;

2)企业在本省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有较高研究开发投入强度,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6)《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有关要求,编写《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真实性承诺函(附件6)。装订顺序依次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评价材料、附件及证明材料。

3申报数量及时间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并填报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附件4),其中,湘西自治州不超过4家。请于11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及相关附表交科技处

二、省工程研究中心

1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2147号)中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2)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在该领域中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3)申报单位拥有一批业内领先、有待工程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

4)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科研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

5)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6)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7)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新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主攻研究方向无重复;

8)申报单位应联合该领域中的优势科研单位或该领域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共同组建工程研究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组建形式,鼓励引进省外一流技术和管理人才。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规〔2021548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真实性承诺函(附件6)。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组建方案、附件及证明材料。

3申报数量及时间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并填报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附件5),其中,湘西自治州不超过4个。请于1125日前将组建方案(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及相关附表交科技处

联系人:  彭胜

电话:0731-8563758

附件:1、《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写提纲

4、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5、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

6、真实性承诺函

  

                                                                    吉首大学科技处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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