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省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大发〔2017〕51号第七章决算管理之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科基金、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教育厅等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在结题后(结题时间范围:2019年-2020年),必须办理剩余经费结转手续。请各位已结题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自项目结题情况,按无批复预算规定编制预算,主要用于其他科研项目的启动和后续直接经费支出。于10月9日前提交剩余经费结转报告并报送(电子稿发jdxmglk@163.com,纸质稿一份签名后交科技处)。请大家下载模板(附件:模板-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书.docx)进行填报!
具体见: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吉大发〔2017〕51号-吉首大学科技处 http://kejichu.jsu.edu.cn/info/1981/4008.htm(第七章决算管理)
注:
1、提交结题报告后,请勿再使用该项目经费,以免造成预算与实际结转结余经费不一致。
2、未按时提交结题结转的,按照相应管理办法,除需上缴项目立项部门的经费外,结余经费全部收归学校,转入学校科技发展基金。
3、按照国家自科基金管理规定,资金结转后,有两年时间使用经费,届满日未使用完的项目结余资金,退回国家自科基金委财务局。(如:2017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8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科基金、湖南省科技厅项目 联系人:杨正华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 联系人:彭胜
材料接收人 科技处205 杨欣烨
科技处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
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书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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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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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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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如:2016JJ012 |
项目类别 |
如:面上项目 |
项目财务账号 |
如:70102,2118012 |
结余金额 |
0.00元 |
经费来源 |
国家自科 湖南省自科 湖南科技计划 湖南省教育厅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来源) |
经费预算 |
序号 |
支出项目 |
用途 |
金额(元) |
1 |
01 / 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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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2 |
02 / 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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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3 |
03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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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4 |
04 / 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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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5 |
05 /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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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6 |
06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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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7 |
07 / 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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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8 |
08 / 图书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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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9 |
09 / 数据采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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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10 |
10 / 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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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11 |
11 /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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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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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