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吉大发〔2022〕17号)文件规定,(1)绩效可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2022年10月前结题的湖南省自科、省社科,省社科联,预算中列支绩效支出的项目(结题以结题文件和结题证书为准)。(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绩效支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拨款周期同步,已完成进展报告或2022年完成结题的。可进行绩效发放。
一、自科类项目绩效发放程序如下:(1)项目负责人进入智慧财务管理平台-->工薪平台-->发放表录入-->人员工资、绩效发放-->8科研绩效(纵向);(2)拟定发放方案;(3)打印绩效发放表,交科研处统一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二、社科类项目绩效发放程序如下:项目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
三、本次科研项目绩效详细发放名单请各学院派人到科研处项目科208室领取。
四、发放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下午17点。
联系人:李波 杨正华
联系电话:0743-8560776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