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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处长职责
2021-05-14 10:00     (点击: )

1) 全面负责科技处的工作,提出有关学校科技工作发展思路,组织制订学校科技工作的政策、规划及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检查评估、总结汇报;

2) 负责组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申报立项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代管工作;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管理各类科研经费;

3) 负责组织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的可行性论证、申报工作,做好现有重点基地、重点实验室和药业产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4) 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实施,组织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建设校级重点学科,做好现有省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学术队伍的建设工作;

5) 负责组织与管理全校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科技宣传报道;

6) 负责指导全校科研机构的学术科研活动以及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生学术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负责组织学术论文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的评议、鉴定以及评奖、报奖等工作;主持、参与重大项目的推广与开发;

8) 负责组织制订科技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督促科技处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科技处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

9) 组织、安排科技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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