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科协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交流,启迪创新思维,探索创新方法,推动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跨地域、跨高校、跨院系、跨学科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2) 举荐优秀创新人才,推荐优秀专著和论文,宣传、表彰、奖励优秀科技社团组织、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
3) 关心广大科技工作者、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着力培育广大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
4) 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
5) 开展对挂靠学校的学术协会和校内学术、科技团体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帮助和推动其开展活动。
6) 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和我省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国家和我省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科技智库。加强对科协工作特点及规律的研究,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涵,提高工作质量。
7) 接受上级科协的工作指导,配合完成上级科协开展和布置的相关活动与工作,增强校科协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