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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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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05月21日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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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 工程院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20-05-12 08:37
  • 来源:科技部门户网站

 

国科办基〔2020〕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制定了《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 工程院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 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进入大科学时代 科学、技术、工程加速渗透与融合,科学研究的模式不断重构 学科交叉、跨界合作、产学研协同成为趋势。经济高质量发展急需高水平基础研究的供给和支撑 需求牵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战略意义凸显。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尊重科学发展规律 突出目标导向,支持自由探索 优化总体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支持方式,营造创新环境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攀登世界科学高峰 为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 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特提出以下重点举措
   一、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
  1. 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布局 坚持基础研究整体性思维,把握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日趋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 加强重大科学目标导向、应用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项目部署,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的共性基础问题 为国家重大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强化目标导向 支持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创新 强化战略性前瞻性基础研究,鼓励提出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 制定基础研究2021—2035年的总体规划。
  2. 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作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加强面向国家需求的项目部署力度 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颠覆性,优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计划中基础研究支持体系 强化对目标导向基础研究的系统部署和统筹实施。
   二、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3. 切实把尊重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主体地位落到实处 完善适应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 增加对“人”的支持。重点围绕优秀人才团队配置科技资源 推动科学家、数学家、工程师在一起共同开展研究。落实科研人员在立项选题、经费使用以及资源配置的自主权 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 强化对承担基础研究国家重大任务的人才和团队的激励,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学术休假制度,对科研骨干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 加快推进经费使用“包干制”的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排好纯理论基础研究、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和实验材料耗费少的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
  4. 支持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基础研究 引导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前瞻部署基础研究。扫除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人才流动的制度障碍 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制度创新 在科研模式、评价体系、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内控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科研任务。推动产学研协作融通 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贯通发展的科技创新生态。
   三、深化项目管理改革
  5. 改革项目形成机制 健全基础研究任务征集机制,组织行业部门、企业、战略研究机构、科学家等共同研判科学前沿和战略发展方向 多方凝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一线的重大科学问题。提高指南开放性 简化指南内容,不限定具体技术路线 对原创性强的研究探索以指向代替指南。合理把握项目规模 避免拼凑和打包,保证竞争性和参与度 推行评审专家责任机制,强化“小同行”评审 应用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评审须增加应用和产业专家。推进评审活动国际化 优化完善非共识项目的遴选机制和资助机制,建立非共识和颠覆性项目建议“网上直通车” 全时段征集重大需求方向建议。对于具备“颠覆性、非共识、高风险”等特征的原创项目 应单独设置渠道,创新遴选方式 探索建立有别于现行项目的遴选机制。对原创性项目开通绿色评审通道
  6. 改进项目实施管理 在调整参与人员、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经费开支科目方面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实施“减表行动” 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建立定期评估与弹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 减少评估频率,可依项目自主申请开展中期评估 三年以下的项目不再进行中期评估。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全程跟踪,对实施好的项目加强滚动支持 对差的项目要及时调整。项目完成情况要客观评价 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将科学普及作为基础研究项目考核的必要条件 稳步提升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和基地的对外开放力度。推动基础研究人才、项目等多层次、全方位、高水平交流和国际合作
   四、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
  7. 改进基础研究评价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 基础研究评价要符合科学发展规律、反映基础研究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长周期评价 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基础研究论文发表后的深化研究、中长期创新绩效评价和成果转化的后评价工作 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宽容失败 高校、科研院所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
  8. 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和后补助机制 深化新购仪器设备购置查重评议,强化管理单位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推进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一批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和国家科技资源库(馆)。加强实验动物资源和科研用试剂的研发与应用 构建完善的国家科技文献信息保障服务体系。
   五、完善支持机制
  9. 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 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加大对长期重点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团队和科研基地的稳定支持 支持优秀青年科学家长期稳定开展基础研究,坚持本土培养和从外引进并举 认真落实《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重要方向 自主组织开展基础研究。重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 形成以重大问题为导向,跨学科领域协同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稳定机制
  10. 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 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逐步提高基础研究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 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通过部省联合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共建科研基地等方式 推动地方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地方财政对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 积极推动与各行业设立联合基金,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科学问题 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础研究 支持社会各界设立基础研究捐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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