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科技处
吉大科发【2019】1号
关于增设自科领域科研工作量计分项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针对我校自科领域课题申报量不足的问题,经请示学校领导,并与人事处沟通,决定在自科领域增设“课题申报”科研工作量计分项,具体计分规则为:
1、以报送到国家自科基金委为准,申报一项国自基金课题,应急类,申报人计科研工作量20分;青年、地区类计40分;面上类计50分,优青计60分;重点、杰青及以上,计100分;
2、以报送到省自科基金委为准,申报一项省自基金课题,青年、面上类,申报人计科研工作量20分;优青、重点类,计40分;杰青及以上,计60分;
3、以上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仅适用于吉首大学绩效工资申报。
吉首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