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经费使用基本规范
(《吉首大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4]50号简化版)
科研课题经费是国家资财,不属个人,归课题组使用,套取经费是违法行为。不得用于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横向课题经费使用主要依据不违法的合同及预算。
科研课题经费使用三原则:有理、有关、有迹
1、有理(合规、合理)
1)依法规:
不超出相应管理办法允许的使用范围
票据的真实性
票据的合法性:从可开具发票的商户购买商品和服务,只能从该商户获取发票,不得从税务部门开发票。
九项明令禁止:
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
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
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
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严禁设立“小金库”。
2)依预算:不超预算框架和额度
3)合理:预算及开支的科目构成、额度比例合理;开支的内容、额度合理
2、有关
专款专用,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必要开支
3、有迹
1)要求公务卡结算,银行转账
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要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也要求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
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特殊事项,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委托合同
3)经手人说明、签名
4)领用台账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编制财务决算。决算必须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学校划拨的配套经费使用也须按照《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与执行。
科研经费报账一般规程
1、分事贴票或分类贴票
分事:如差旅费报账,出差申报单、差旅费报销单、车票、住宿费、交通费及会务费(附会议通知)。
特别提醒:自带车的加油费、路桥费及停车费归入差旅费报销,一次一报,不得合并。
分类:见财务处报销单据汇总单之内容,填报汇总金额。
注意票据的有效期(以财务处规定为准)
2、经手人签名、写明开支账号,必要时附注说明
3、科技处签字
科技处 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