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5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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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加强有组织科研,请各学院结合本院学科优势和特色,认真梳理、筛选优秀科技成果,并动员有条件的教师积极与校外单位联合申报。现将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要求与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应用)。
2. 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及以上。提名青年英才奖的候选人于2024年1月1日前应在本省全职工作满一年,其工作单位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男性应于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于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省科技进步奖“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组”项目所有完成人均应提交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 2022-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5. 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委员职务。
6.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成果只能参加同一年度一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团队、人选)的提名。
7. 同一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8.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9. 在确定提名等级时,可填写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5个选项的其中一个。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在选择提名“一等奖”基础上加选提名“特等奖”(需先征得3名行业内院士同意)。
10. 实行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
二、提交材料要求
1、请联系科研处滕老师获取科技奖提名号;
2、8月25日中午12:00前,提交提名项目公示内容电子文档 (按《2024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要求填写);
3、9月1日中午12:00前,将科技奖提名纸质材料交科研处20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滕怡 17742618892 邮箱: jdxmglk@163.com
附件: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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