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年05月11日
访问量:
关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暨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基金办决定对省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
一、结题验收暨中期评估对象
2012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验收的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基金和重点项目参加验收; 2013年立项杰出青年和重点项目参加中期评估;2014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一般、青年、院校联合、省市联合一般项目、青年人才培养一般项目等已达到结题要求的按照上一次结题通知要求报送,不再另行通知。
二、验收暨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和需准备的材料
(一)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PPT模板)(其中重点8分钟汇报2分钟提问,群体、杰青10分钟汇报5分钟提问)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内容主要有:
1、对照合同完成情况
2、取得的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基金情况和获得其他项目情况)
3、突出亮点
4、成果应用前景
5、经费使用情况
(二)项目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初稿(电子版+纸质)和8分钟PPT汇报材料,并于验收时自行带至会场。
(三)项目中期评估需准备的材料
中期评估报告一份(包括评估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仅提交电子版,并于5月20日前提交至基金办。
三、验收暨中期评估的方式和程序
本次验收采取专家集中会议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程序如下: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及专家质疑、专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
本次中期评估采取收材料后,由各学校交换评估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进行评估。三所高校评估其他院所项目时须有外单位人员参与、人员自定,费用自理。
四、会议时间安排
预定时间为5月18日-25日。
五、联系人
李成平 88988701
蔡进莲 88988757
匡智祥 88988732 kolfer123@163.com
省科技厅基金办
2014年5月5日
专家验收意见
2015年 月 日湖南省科技厅基金办组织专家对省基金项目
进行验收。评估验收专家审查了项目验收材料,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提供的验收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
三、项目取得的成果如下:
1、人才
2、论文
3、专利(标准)
4、奖励
5、国家基金项目
6、其他项目
7、其他
四、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使用合理。
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专家组长(签字):
2015年 月 日
补注:一般、青年、院校联合、青年人才培养等项目的结题材料请于6月12日下午6:00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各项资料(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并盖好章,写好意见,装订成一本,一式三份交科技处205办公室。
科技处 2015.5.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