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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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5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本次结题受理 2021年重点项目,2022、2023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2023年一般项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按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要求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2021年重点项目、2022年优秀青年项目和2023年一般项目已到结题截止时间,各项目负责人此次务必提交结题申请,对超过截止时间仍不能结题的项目,省厅将予以撤项处理。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规定,撤销项目的,5年内不受理项目负责人新的项目申请,已拨项目经费将予以收回。同时,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191号),未及时报送结题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将纳入失信记录。
二、结题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在省教育厅管理系统中下载模板)、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1)、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3)等结题材料。
2.项目专家验收意见由5名以上专家(副高职称以上,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出具(意见模板见附件2),专家签名栏须手写。
3.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登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s://rms.xuefeng.space/ResearchManagementSystem/),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项目基金编号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三、时间安排:
1.2026年1月4日,系统开放。
2.2026年1月15日前,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研处206室办理学校签字盖章手续,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3.2026年1月16日,科研处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推荐。
请各学院及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结题工作,督促本院项目负责人(含已调离人员)提交结题材料。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43-8560776
附件:
1.研究报告模板
2.专家验收意见模板
3.成果简介模板
科研管理处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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