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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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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20-02-13 15:27
  •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全省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 , 加强 我省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 , 筑 强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防线 , 维护实验动物安全生产使用秩序,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59 号 ) 和《关于加强教学示范中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科动字〔 2013 〕 5 号)的有关要求 , 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实验动物安全生产和使用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管理责任

提升政治站位 ,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部门 职责 , 细化 责任 到 人 , 确保责任层层 压实 。 严格 执行国家和我省实验动物 相关 政策法规 和 本单位 相关 管理制度 , 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方案 。 注重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 管理 , 加强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安全防控 , 保 障 实验动物生产 、使用设施正常运行 。

二、 提高安全意识

1.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紧急 , 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应组织实验动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新冠肺炎防控科普知识 。

2.   针对实验动物工作返岗人员应开展健康排查 , 做好医学观察和隔离,保障人员必要的防护用品 。 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措施,确保人员身体健康 。

3.   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防控专业技术培训 , 不断提升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 加强 流程 管理

1.   严格遵守农业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 2017 〕 36 号)规定 , 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运输、使用及尸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规范监管。

2.   严格实行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场所的内、外环境的标准化管理 , 全面加强对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和设施内外环境设施的消毒、灭菌,并注重对设施外环境采取有效的防野鼠、蚊蝇等措施 , 有效防控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风险。

四、 完善应急预案

完善优化本单位实验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 如发生实验动物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采取隔离、消毒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 并按照《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省科技厅 ; 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的,还应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五、保障科研攻关

全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应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 主动参与疫情科研攻关工作,借助行业优势 , 彰显责任担当。生产单位应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中实验动物需求 ; 使用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加大科研优势资源、设施设备平台开放共享力度 , 开展涉实验动物模型的新冠病毒相关科学研究的应严格遵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24 令)的有关 规定 , 着力发挥实验动物资源在疫情科研攻关中基础保障支撑作用。

  请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根据《通知》要求 , 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 各单位在落实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 省科技厅动管办 。 我厅将 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 , 对各单位的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情况 进行 随机抽查 , 检查结果作为 20 20 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重要依据 。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动管办    周娉   黄国祥  

  联系电话: 0731-8898886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 20 年 2 月 13 日



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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