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大排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请严格按照《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重点问题大排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大党发[2016]24号)要求,认真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大排查,组织进行逐项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做好排查台账,填写好相关附表。
排查内容:2010年以来科研经费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虚列、虚报、冒领科研经费的问题;是否有采取虚假手段从科研经费中违规开支劳务费的问题。
各填报单位要确保上报的自查内容客观真实,无漏报、瞒报情况,并在所填表格的表末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签名承诺。
请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排查材料送交至科技处205办公室。
附件:2010-2015科研课题清单(自科类) .zip
科技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