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8:22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含基地专项课题其他专项课题申报通知另发)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我校限11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我校限3项。设立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每个基地申报不超过2项,每个重点培育基地申报不超过1项,申报数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数。超过指标限额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实施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规划》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11日之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五、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人请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http://116.62.79.5/index.php/Index/Service/index.html ,建议谷歌浏览器)进行申报。

2.系统自动关闭时间为20221229日。请申请人注意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提交,并于1230日上午12点前提交1份纸质稿至创业园208室,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根据申报指标择期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待系统显示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后,申请人方可下载打印正式版《评审书》(1份),不需要活页。打印时注意将单位审核意见页(彩色打印)合并至申请书最后一栏,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送交创业园208室。电子材料发邮箱jsuskc@163.com


联系人:王莲思,李波

联系电话:8560776


科研管理处

2022111







分享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