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
1、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技术中心的建设。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企业具备较好的研发、团队、试验等基础条件,其中,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5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4)企业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存在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司法或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符合《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写《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真实性承诺函(附件6)。装订顺序依次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评价材料、附件及证明材料。
3、申报数量及时间
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并填报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附件4),其中,湘西自治州不超过4家。请于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及相关附表交科研管理处。
二、省工程研究中心
1、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2)新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应研究方向清晰、研究目标明确,能解决所在领域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主攻研究方向不重复。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工程研究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组建形式。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3)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研发、团队、试验等基础条件,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近三年在所申报领域转化的技术成果原则上不少于3项,对外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5项;拥有所申报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包括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具备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技术团队,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备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科研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
(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符合《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真实性承诺函(附件6)。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组建方案、附件及证明材料。
3、申报数量及时间
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并填报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附件5),其中,湘西自治州不超过4个。请于11月23日前将组建方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及相关附表交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 彭老师、袁老师
联系方式:0743-8563758
附件:1、《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写提纲
4、2022年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
5、2022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6、真实性承诺函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