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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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3年01月11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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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即日起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要求

(一)专项课题申报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的课题申报,须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校、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的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为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人员、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相关教育科研机构(中心)人员。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请咨询专项课题管理单位联系人。

(二)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

(五)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委托单位按各专项课题的申报指标数进行申报(见附件2)。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 申报人网上申报。申报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申报系统申报(首次申报人须先注册后申报)。《申请·评审书》先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确认,再网上提交到科研管理机构。

2.专项课题评审。专项课题由各专项课题委托机构组织评审。评审按照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匿名初审、实名复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进行。通过评审的专项课题由各课题委托机构提交至科研管理机构

3.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材料。通过评审的项目,待系统显示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后,申请人方可下载打印正式版《评审书》(1份),不需要活页。打印时注意将单位审核意见页(彩色打印)合并至申请书最后一栏,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送交各课题委托机构,由课题委托机构统一交至科研管理创业园208电子材料发邮箱jsuskc@163.com

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3315日。我校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31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波,杨帆

联系电话:8560776,18890378478

邮箱:jsuskc@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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