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通知后链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2022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我校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15日24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项目组成员中有吉首大学以外的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间涉及经费分配的,应在2023年3月1日前签署吉首大学《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外拨经费进行单独说明(申请时无需提交协议书)。无外拨经费的项目可以不签订合作协议,但须在预算说明书里明确。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即1主持+2参与,2023年新变化部分);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推进时间节点。
1、2023年2月28日前,各项目主持人提交《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审查情况汇总表》和《形式审查明细表》(另行发布)及《申请书》到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2、2023年3月5日16:00前,需进行伦理审查的申请人,提交《吉首大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见附件)到科研管理处205室,科研管理处按照伦理审查的相关要求进行伦理审查,并反馈结果。
3、2023年3月10日前,二级单位报送《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审查情况汇总表》一份,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后电子版报送科研管理处指定电子邮箱jdxmglk@163.com。
4、2023年3月15日24:00,校内申请截止时间,各项目主持人完成项目申请,提交科研管理处审核。请各项目主持人注意申报截止时间,尽量提前几天提交科研管理处,以便科研管理处对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核,及时反馈,提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
(五)相关要求。
1、凡符合申报条件者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超过50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申报,申报时请注意限项、申报冲突等规定要求。
2、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管理处。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项目结题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三)结题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套印并装订。
3、结题材料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6时前,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5日17时前。
三、联系方式
吉首大学科研管理处咨询电话:0743-8560776,杨正华
吉首大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推进时间表.docx |
附件2、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审查情况汇总表(学院名称).xls |
附件3、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导师同意函.doc |
附件4、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预算说明书 - 定额补助参考模板.doc |
附件5、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专家推荐信.doc |
附件6、2023年吉首大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doc |
附件7、2023年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doc |
附件8、2023年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docx |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