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首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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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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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基地的科技创新与培养人才作用,根据吉首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度吉首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别

1. 教师项目

面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设置,研究期限为一年。

2. 学生项目

面向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设置,研究期限为一年半,项目申请须有指导教师。

3. 省级科研平台、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

面向校内外科研人员设置,立项资助项目数、资助经费额度、项目申报与评审等具体事宜,由各省级科研平台或基地自行组织实施。要求每个项目吸收1-2名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参与。

4. 指导性项目

面向学校附属医院科研人员设置,研究期限为一年半。

5. 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

面向全校师生设置,研究内容为解读阐释好教育家精神的基本内涵、内在逻辑、基本特点、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长远谋划。

(二)材料要求

1. 教师项目、学生项目、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表》(见附件1或2),由各学院或单位将申报书汇总后,提交申请表一式1份,《吉首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

2. 科研平台、基地开放基金项目,提交《各级科研平台或基地开放基金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附件4)1份,有关项目招标、评审方式、立项等情况的说明1份(加盖平台或基地公章)。

3.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jdxmglk@163.com

4. 指导性项目由附属医院组织统一报科研处。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流程

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结题。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进行结项评审。

(二)结题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提交研究成果及复印件至学院,由学院核实后汇总本单位结题申请及成果复印件,统一提交至科研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申请表纸质材料1份、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吉首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材料1份。申请表及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jdxmglk@163.com


三、其他

1. 本次项目申报与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点:创业园207室

3. 各学院及单位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和结题,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彭老师,王老师

电话:0743-8565372;0743-8560776。


附件:1.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表(教师用表)

2.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表(学生用表)

3.吉首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各级科研平台或基地开放基金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5.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

6.吉首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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