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省自科基金项目管理,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且已达到结题标准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流程
(一)填写科技报告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科技报告。请务必严格按照系统下载的模板填报、上传并提交。科技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验收申请。
(二)填写验收申请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中填报验收申请,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研究经费”中“支出金额”以填报验收申请时财务系统中数据为准。
2.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1)在系统下载模版填写。
(2)联系省内具有高级职称的3位小同行专家(不能是项目组成员)组成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其中“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后插入到“专家信息表格”上方:
“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济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3)打印“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中需签字盖章的部分。项目负责人签字、3位小同行专家签名,联系科研处加盖“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印鉴后扫描替换对应页。
(4)依托单位审核意见,联系科研处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插入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最后一页。
3.在附件处下载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并与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保持一致。此表打印后分别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处、科研处、审计处审核盖章,再扫描上传。
4.上传佐证材料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扫描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扫描件;高级别项目合同书需提供盖章版的项目资助证明/批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著等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扫描件。科研成果附件中论文、专利、著作、奖项等材料请用亮色系或特殊符号明确标注出负责人姓名和基金号。
三、注意事项
1. 2023年12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至科研处统一办理签字盖章手续:财务决算表、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页、依托单位审核意见页;
2. 结题验收材料系统提交截止时间12月28日18:00。
3. 每年的6月和12月为省自科项目集中验收月份,请达到结题条件和到期验收的项目主持人,按相关要求,通过网上在线提交验收申请。
联系人:彭老师,滕老师
电话:0743-8565372
附件1:面上、青年基金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附件2:省自科基金结题(科技报告)模板
附件3: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