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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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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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本次结题对象为2019年重点项目,2020、2021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2021年一般项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按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要求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2019年重点项目、2020年优秀青年项目和2021年一般项目已到结题截止时间,各项目负责人此次务必提交结题申请,对超过截止时间仍不能结题的项目,省厅将予以撤项处理。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规定,撤销项目的,5年内不受理项目负责人新的项目申请,已拨项目经费将予以收回,并视情况调减所在高校下一年度项目申报限额。

3、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每年集中受理结题申请两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开放。其他时间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二、结题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在省教育厅管理系统中下载模板)、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1)、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3)等结题材料。

2、项目专家验收意见由5名以上专家(副高职称以上,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出具(意见模板见附件2),专家签名栏须手写。

3、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rms.xuefeng.space),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项目基金编号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三、时间安排:

1、12月10日,系统开放。

2、12月26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研处207室,由科研处统一办理学校签字盖章手续。

3、12月27日,科研处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推荐。

请各学院及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结题工作,督促本院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并通知已调离人员。

联系人:彭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743-8565372  8560776


附件: 1.研究报告模板

2.专家验收意见模板

3.成果简介模板


                              科研管理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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