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湘西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吉首大学科技处、州直相关单位:
根据州科技局、州财政局《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州财教发〔2018〕2 号)、《关于深化州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通知》(州科发〔2017〕7 号)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决定启动 2020 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按照通知及《2020 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组织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限制
(一)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州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卫机构等单位申报,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均须以“企业+科研机构”联合承担,每个县市区限申报 2 项,吉首大学和州直相关单位限申报 1 项。
(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州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卫机构等单位申报,其中每个县市区限申报 3 项、吉首大学限申报 8 项、湘西职院限申报 2 项、科研院所限申报 1 项、医卫机构限申报 1 项。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科技创新政策性奖补。此次暂不申报,另行发布通知。
2、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专项。支持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产业技术研究、示范推广等工作,每个县市区原则上限申报 1 项。
3、东西部科技扶贫协作专项。支持湘西与济南市开展协作技术研究工作,每个县限申报 1 项。
(四)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
1、创新平台建设。此次暂不申报,另行发布通知。
2、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支持现行州派科技特派员及州派“三区人才”依托派驻单位申报,每个县限申报 2 项。
3、武陵科技人才集聚计划。支持州内产业一线高层次人才培育(含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申报,原则上不设名额限制,优先支持企业申报。
(五)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支持州直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医卫机构等单位申报,要求学科带头人或者州内高校、系统单位、医卫机构副处级以上领导牵头(可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也可由州科技局从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组合),以“1 项宏观决策研究+若干技术子课题研究”形式,对申报课题进行系统研究,形成技术专著和若干成果。
其中吉首大学限牵头申报 2 项大课题、其他系统单位限牵头申报 1 项大课题;子课题原则上不超过 10 项。
二、支持方向和拟立项情况
由于 2020 年州本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总额暂未最终批复,具体每个项目类别最终立项数量待预算批复后,经州科技局研究、商州财政局、报州人民政府确定;各项目类别支持领域、支持方向、申报要求、支持方式、支持额度以及预期考核指标详见《2020 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具备项目前期基础和实施条件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最近 5 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能力,按项目规定比例筹措的自筹经费原则上全由企业负责;项目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可按项目经费的 100%予以投入。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同时负责 1 项或参与 2 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奖补项目除外),应在 60 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有相关的研究经历、研发能力和充足时间,5 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对于某些类别项目有其他要求的,还应满足其他要求。
(四)鼓励科研人才和团队申报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其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类项目须以科研团队申报,总人数不得少于 6 人,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不得低于 3 人。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自然人)登录“湘西自治州科技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推荐部门推荐上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州直主管单位,吉首大学,湘西职院作为推荐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论证,审核合格准备上报的项目,进申报系统推荐。未经推荐部门推荐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三)推荐部门报送材料。除科技重大专项需从申报系统导出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按程序签字盖章报送外,其他项目资料均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后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给州科技局报送项目推荐函,以及申报系统导出的项目汇总表(附件 2)(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其中县市区推荐函需财政部门签署意见、汇总表需同步报送电子版),所有报送资料统一由州科技信息研究所接收。
五、相关要求
(一)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自然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 3,进申报系统提交电子扫描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项目,均应进行严格地实地考察和技术论证,填写《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附件 4),与推荐函等资料同步报送。
(二)严禁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超额申报。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已经实施完毕的、已经立项正在研究的、项目任务相同的、项目单位和团队成员存在信用问题的项目推荐上报;同一个企业,现有 1 项重大专项或 2 项常规计划(不含奖补项目)未结题的,严禁再推荐上报前资助科技项目;严禁将同一个项目向多部门、多层级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强化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州本级科技项目实施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全面向社会公开,并实现监管全覆盖,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监督,对于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资金使用中存在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六、申报时间
此次项目申报网上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9 日,项目推荐函、汇总表、实地考察情况表、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通知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0年度湘西州科技局项目申报通知!请各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kjxm.xxst.gov.cn进行注册:
1、系统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先进行“申请单位”或“自然人注册”,所在地区主管部门,请选择“吉首大学”;注册后系统会发一个短信,等待后台推荐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又会发一个短信。
2、根据州科技局的意见(二)重点研发计划。必须以申请单位进行注册,既以院系、中心、实验室等平台做为申报单位,携相关研究团队共同申报。(五)基础理论研究计划,以自然人进行注册,以自然人主持人进行申报。
3、申请人认真阅读2020年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与相关科室联系,确认对口主管科室,预先准备申报材料!
4、所有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自然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3,进申报系统提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1)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自然人进行签字后,扫描件,作为附件提交系统。(2)重点研发项目:项目申请单位,法人(负责人)签字后,申请单位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提交系统。
5、所有项目,均应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论证,填写《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附件4),组织专家5-7人,进行实地考察后签字,由各申请单位盖章后统一交科技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
6、除科技重大专项需从申报系统导出申报材料,按程序签字盖章报送外,其他项目资料均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书),待立项后再正式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7、提交前请按如下问题进行自查,(1)资金预算合理性。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金额原则上100万元/项。。重点研发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30万元/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每大课题支持40万元/项。(2)预算一致性。预算中“总金额”与“申请科技经费”金额不一致。(3)申请内容完备性。系统提交时认真检查各要素是否存在乱填或空白,空白处应该填写的项目请按要求补充完善,如确为空白,请填写“无”或“0”。(4)研究期限符合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期限2-3年”,其中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年,重点研发项目“项目实施期限2-3年”,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
8、本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变化较大,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要求“大课题下设立若干子课题”的形式申报,大课题负责人需是学科带头人或副处级以上领导,针对“先进制造工艺研究与产业化”“湘西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关键技术研究及运用”“湘西地区常见病预防与治疗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3个大课题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应用研究,请各学院科研副院长认真组织各学院各学科,研究指南,设立课题组,牵头大课题,积极申报。
9、(1)如通过科技处审核提交各管理处室的,对照要求检查要件,不符合的,需要退回的,请及时联系科技处,要求退回修改!
(2)已经提交科技处的,随时关注审核流程状态,科技处或州科技局可能已经退回,请检查自己的账号,是否已经退回,及时查看意见修改。
10、微信群:为工作方便,已开通“吉大自科工作群”,请各申请人请学院科研副院长及科研秘书邀请你及时加入该微信群。群内可及时收到临时通知和方便交流。
吉首大学科技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