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巿科工局、湘西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州直相关单位、吉首大学科技处:
―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湘西自治州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 0 1 7 年一2 0 1 8 年州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为进一步统一组织方式、统一验收程序、统一工作进度、统一结果运用,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验 收 范 围
2 0 1 7 年、2 0 1 8 年合同到期的州本级科技项目。
二、具体安排
1 、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项目的清理工作。对项目3 0 万元(含3 0 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能提供正规验收报告的,只要上交正规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若没有正规验收报告的委托推荐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并将书面验收资料审核盖章后一式四份交州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
2 、项目主管科室负责对口管理的未验收项目指导和审核及组织验收工作。对专项经费3 0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统一收集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盖章后报送给项目主管科室,各项目主管科室组织验收工作。对专项经费5 0 万元以上(含5 0 万元)的项目,将财务验收作为综合验收的前置条件,要求完成财务审计报告后再由项目主管科室组织综合验收工作。
3 、 2 0 1 9 年项目到期验收需要提交科技报告企业为:湘西宏一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古丈县友谊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香味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轩华锌业有限公司、湘西沃康油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本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4 、监督科负责验收工作的汇总,协助项目主管科室对5 0 万元以上未验收项目组织验收,搞好验收工作的归档。
三、验收工作进度安排
1 、 推 荐 单 位 1 2 月 3 0 曰 前 , 完 成 项 目 全 面 清 理 工 作 , 1 月2 0 曰前完成验收工作及专项经费5 0 万元以上的项目书面验收资料上报。所有项目验收后,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分别留存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项目主管科室、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各一份。
2 、 各 项 目 主 管 科 室 于 2 月 2 9 日 前 完 成 专 项 经 费 5 0 万 元 以 上的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验收结果及专家验收意见、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报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归档。
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牵头对验收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对清理结果、项目验收报告等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项目验收的督促工作。
联系人:
规 划 与 政 策 法 规 科 : 杨 燕
电话:8 2 3 4 7 1 3
1 3 9 7 4 3 3 6 5 4 0
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吴正昭
电话:8 2 2 2 2 9 7
1 8 6 0 7 4 3 4 0 0 7
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张光辉
电话:8 2 2 2 7 9 4
1 5 2 7 4 3 9 8 7 3 3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 彭 悦
电话:8 2 2 4 0 0 3 1 3 9 7 4 3 5 3 1 5 9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张志红
电话:8 2 3 4 7 1 3
1 3 5 7 4 3 7 8 5 5 9
附件1 : 2 0 1 7 - 2 0 1 8 年州本级项目清单
附件2 :验收报告提交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3 :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吉首大学各学院、各部门、各研究平台:
请通知相关主持人,按通知要求,于1 2 月 3 0 曰 前提交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到科技处206办公室!
吉首大学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