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科技局

关于开展2017年—2020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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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1月07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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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17—2020年州级科技计划

项目到期未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工局、湘西高新区科经局、州直相关单位、吉首大学科技处:

根据《湘西自治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湘西自治州科研诚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17—2020年州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为进一步统一组织方式、统一验收程序、统一工作进度、统一结果运用,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合同到期的州本级科技项目。

二、具体安排

1.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本地区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组织验收,并将书面验收资料审核盖章后一式3份交州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

2.州科技局负责对3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州有关部门项目进行组织验收。由推荐单位统一收集验收报告一式3份盖章后报送给项目主管科室,项目主管科室负责对口管理的未验收项目指导和审核及组织验收工作。对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将财务验收作为综合验收的前置条件,要求项目单位在报送验收资料时,必须同步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到期验收需要提交科技报告企业为:2018年项目:湘西沃康油业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项目: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方彦半导体有限公司、湖南继福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4.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负责验收工作的汇总协调。项目主管科室完成验收工作后,须将所有验收资料移交给监督科,统一放入州科技信息研究所归档。

三、验收工作进度安排

1.推荐单位312日前,完成项目全面清理工作,319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及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上的项目书面验收资料上报。所有项目验收后,验收报告一式3份分别留存州科技信息研究所、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各一份。

2.各项目主管科室于331日前完成管辖范围内的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验收结果及专家验收意见、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移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3.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牵头对验收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对清理结果、项目验收报告等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项目验收的督促工作。

联系人:

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杨

电话:8234713 13974336540

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龙滢升

电话:8222297 18674300405

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张光晖

电话:8222794 15274398733

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办公室:彭

电话:8224003 13974353159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张志红

电话:8234713 13574378559

附件12017-2020年州本级项目清单

附件2:验收报告提交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3: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202115








附件2


验收申请报告提交佐证材料清单


1、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报告(必须系统打印);

2、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预算申报书(复印件);

3、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任务目标指标,逐一说明各项指标完成及取得成果情况。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或科技报告(最终技术总结报告);

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才培养,获得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对行业转化或推广应用情况,申请和获得的专利、证书、生产批文、奖励等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科技重大专项项目2017年度呈交最终技术总结报告,2018-2019年度必须呈交科技报告。

5、经费使用情况(根据项目预算进行对比);

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支出明细帐、项目财政资金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专项经费50万以上(含50万)需提供有科技经费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经费使用专项审计报告。

6、业务主管科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和骑缝章。

附件3

湘西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类别: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立项文号:

立项编号:

项目名称:

立项经费:

执行年限: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承担单位:

推荐单位:

填写日期:

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制

2021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主要协作单位

立项起始时间

项目终止时间

完成情况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从事专业

单位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取合同书的各项指标逐一叙述。)









三、主要成果及简要说明

成果形式

□新技术 □新工艺   □新产品 □新材料 □新装备

□农业、生物新品种   □矿产新品种   □其他应用技术_____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科技著作 □学术论文 □其他

论文发表情况

论文收录情况

专著

专利

获国家级项目

(万元)

获奖

情况

人才培养情况

国际

国内

省级

其它

SCI

EI

ISTP

发明

实用

外观

博士

硕士

 


 


 


 


 


 


 


 


 


 


 


 


 


 


 


 


专利状况

□未申请专利 □已受理专利 □已授权专利

已受理专利项数


已授权专利项数


已登记软件著作权项数


成果属性

□原始性创新 □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 □国内技术二次开发

成果所处阶段

□初期阶段 □中期阶段 □成熟应用阶段

研究形式

□独立研究 □与企业合作 □与院校合作 □与研究院所合作 □与国(境)外合作 □其他 _____

学科分类

(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

中图分类

(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四版》填写)

战略性新兴产业

(单选)

□节能环保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 □新能源汽车

所属高新技术领域

(单选)

□电子信息 □先进制造 □航空航天 □现代交通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环境保护

□地球、空间与海洋 □核应用技术 □现代农业

成果主要应用行业

(单选)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成果应用状态

□产业化应用 □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 □试用 □应用后停用

□未应用

成果转化方式

□自我转化 □合作转化  □技术转让与许可  

合作转化方式

□技术服务 □合作开发 □技术入股

自我转化效益(万元)

总收入

净利润

实交税金

出口创汇

节约资金






合作转化收入(万元)


其中:技术入股股权折价(万元)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万元)


其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万元)


已转让单位数()


成果转让意向与范围

□可国(境)内外转让 □仅限国(境)外转让 □仅限国内转让

□不转让

成果简介

(包括技术原理及性能指标、技术创新性与先进性、技术成熟度、适用范围和安全性、应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历年获奖情况等)请勿填写涉密内容。

































四、经费使用情况

收入(万元)

支出(万元)

科目

预算数

实际数

科目

金额

其中专项资金

1、州科技局拨款

 


 


1、设备费

 


 


2、自筹

 


 


1)购置设备费

 


 


1)国家拨款

 


 


2)试制设备费

 


 


2)省里拨款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3)行业主管部门拨款

 


 


2、材料费

 


 


4)县市区财政拨款

 


 


3、测试化验加工费

 


 


5)银行贷款

 


 


4、燃料动力费

 


 


6)单位自有资金

 


 


5、差旅费

 


 


7)其他来源

 


 


6、会议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其他支出

 


 





12、间接费用

 


 


经费来源合计

 


 


经费实际支出合计

 


 


五、验收意见






















验收组组长: (签字)

 


*说明:一般项目可由专家或主持验收单位出具验收意见。


六、验收组人员名单

职称/职务


























七、验收审批意见

承担单位意见:




(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州科技局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附件:湘西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其它成果复印件、有关经费使用发票复印件附在验收报告后装订成册





















各单位、各部门


    请按照通知要求,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于3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联系人:杨正华

科技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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