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科技局

关于2021年度湘西州科技计划项目“校地融合创新建设”专项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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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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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湘西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州科发〔20218号)要求,我校对申报类别“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中“校地融合创新建设”专项进行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项目支持方向

(一)平台条件建设

按照吉首大学---湘西州产学研需求、我校服务地方实际,遵循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原则,兼顾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相关科研平台条件建设、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并充分论证。

各学院限申报1个平台条件建设项目。

(二)重点攻关项目

支持我校科研团队重点围绕湘西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白酒、铝基高性能复合材料、锂电池、电子信息及5G应用、茶叶油茶等特色农产品、文旅商品加工、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锰锌钒新材料9条产业链,与湘西本地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创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研究与应用。重点攻关项目中应设不少于3个子项目(研究方向)。

各学院限申报1个项目,鼓励多个学院整合科研团队力量联合或协同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平台条件建设

1、申报条件

各学院或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牵头申报。

2、申报要求

按照科研平台条件建设、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相关要求,申报人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5名以上专家的论证意见。

3、经费支持方式及额度

学校设立项目库,项目经评审立项后进入项目库,按照“必要、可行、有效、共享”原则,每年拟支持1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100150万元。项目实施前签订任务书。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4、绩效指标

重点突出平台条件建设、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湘西科技创新发展,产学研合作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

(二)重点攻关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条件

学院组织科研团队申报,鼓励1-2个学院牵头,多个学院联合或协同申报。

2、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报书中应当明确牵头单位、负责人、参与单位、参与人、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合作方式、完成任务指标、子项目名称及负责人、项目经费分配等事项。

3、经费支持方式及额度

学校设立项目库,项目经评审立项后进入项目库,按照学校统筹经费和专家评审意见,每年拟支持2-3项,每个项目支持金额3050万元。项目实施前签订任务书。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拨付。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4、绩效指标

1)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形成新的科技成果,产出新产品或新技术。(2)主要研究方向的量化指标具有先进性。(3)获项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获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认定1项以上,或制定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获省科技奖励1项以上。(4)新增项目相关生产线或研发、产业化设备200万元以上,企业项目相关产品销售额新增1000万元以上 ,增值税及附加入库与上年同期比增加50万元以上。(5)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指标有明显提升。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015日,纸质材料交科技处205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jdxmglk@163.com;项目汇总后由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推荐工作。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 杨正华 彭胜 0743-8565372


附件1:平台条件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重点攻关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3:关于2021年度湘西州科技计划项目“校地融合创新建设”专项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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