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我州积极探索改革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工作,现将2022年湘西州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榜单予以发布,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揭榜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榜单设置
此次发榜共涉及绿色矿业及新材料、酒业、生物科技和生物医药、新能源、绿色食品等五大领域,共8个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发榜单位、攻关任务、考核指标、对揭榜方要求、资金分配等内容详见2022年湘西州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榜单。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或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揭榜单位最多不超过3个,需明确牵头单位。
(二)揭榜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核心成员原则上要求为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6人以上(对于确实能力突出、实绩明显、贡献较大的人员可对学历和职称不做限制),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
(三)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
(四)满足发榜单位提出的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五)与发榜方存在关联交易或所属关系、股东(人员)交叉的不得参与揭榜。
三、揭榜流程
(一)项目申报。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项目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登录“湘西自治州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76.74.29:18888),进行在线注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暂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揭榜评审。湘西州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项目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充分论证评审,根据论证评审结果,择优向发榜方推荐揭榜单位(专家评审不通过的不得确定为揭榜单位)。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由发榜方与被推荐的揭榜单位进行接洽,并就项目实施方案、经费拨付、成果权属及收益分配等细节进行磋商,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正式揭榜协议(技术合同),并提交湘西州科技局一份。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该榜单废止。
(四)审核立项。湘西州科技局审核揭榜协议(技术合同)组织考察、将综合意见报州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中榜名单,及时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会同湘西州委人才办、湘西州财政局下达立项通知,并组织发榜方和揭榜方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按照《湘西州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四、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揭榜挂帅”项目通过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支持,其中结题验收前拨付的资金为前资助资金,结题验收后拨付的资金为后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3年,资金按30%、40%、30%比例分三次拨付,其中立项后拨付3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4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30%。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按拟支持资金额度予以安排,其中40%以上的资金拨付给揭榜单位用于科技研发,如遇特殊情况,财政资金不能按时或者足额支持到位的,由发榜方与揭榜方共同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项目终止。
五、有关要求
(一)榜单中各项考核指标由发榜方与揭榜方共同配合完成,其中经济社会指标主要由发榜单位牵头完成,科技创新指标主要由揭榜单位牵头完成。
(二)揭榜方、发榜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三)揭榜方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揭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网络提交揭榜项目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项目评审时,需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资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的,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六、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 年1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科研处:杨正华 8560776 彭胜 8563758
湘西州科技局规划科:杨 燕 13974336540
项目申报系统咨询:蔡 俊 1346798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