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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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吉首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吉大发[2022]17号)文件规定,现就2026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绩效发放通知如下:
一、绩效发放的科研项目范围:(1)2026年5月31日前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2)2026年5月31日前已获得结题证书的省自科、省社科、省社科联,已预算绩效支出的项目;(3)已完成进展报告的国家自科项目(2026年12月结题项目除外)及2026年已获得结题证书的国家自科项目;(4)已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横向项目(需提供结题证明)。
二、自科类项目和横向项目绩效发放程序:(1)项目负责人进入融合门户-->智慧财务管理平台-->工薪平台-->发放表录入-->日常发放-->科研绩效(纵向)/(横向);(2)系统打印绩效发放表后,项目负责人签字,交科研处统一审批;(3)财务处发放。
三、社科类项目绩效发放程序:(1)项目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发放申请表(人文社科类)》,经本人签字后交科研处统一审核;(2)财务处发放。
材料报送:206室(社科类项目)、创业园208室(自科类项目)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中午12:00
联系人:彭胜(自科)、王老师(社科)
联系电话:0743-8565372、8560776
附件:1.吉首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发放申请表(人文社科类)
2.横向课题结题证明(空白模板)
科研管理处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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